Sunday Aug 09,2015 (Raining...)
    之前有一個很有名的定律叫做『一萬小時定律』,這是出自於一位國外的作者葛拉威爾所出版第三本書《異數》(Outliers),書中探討傑出的成功人士為什麼與眾不同。他指出,不管哪一種專業,成功的最大前提,都是要有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。
 
    一萬小時!我只想說,那又是一個刻意營造出來的名詞,再藉由名人的加持,使得這樣的理論被人大量的引用著。在我看來,我們根本就不必要著墨在所謂的"數字"上面打轉,一個人之所以有其成就,都有屬於自己應有的專業能力,至於是否因為那一萬小時之後才成為專家,那根本就不是重點,重點在於,只要一個人能夠找到自己獨一無二的專長,而且是無可取代的地位,那麼,管它什麼一萬小時一千小時的,無聊!
 
    也就因為這樣,所以,後來又有人跳出來證明,不用一萬小時,只要20小時,就可以成為專家!報導說,喬許.考夫曼(Josh Kaufman)是熱愛學習的狂人,興趣十分廣泛的他常常一頭栽進新事物中。但是當家裡有了小寶寶後,生活開始忙得不可開交,要抽空學習新事物似乎變得遙不可及,因此,他想了解要花多久時間才能學會一件事。


    搜尋過程中,他看到報章雜誌與網路不斷出現「一萬小時定律」,意即要精通一項技能得要花上一萬小時才行!一萬小時就等於全職工作整整五年之久,要接受五年才能學一件事對他來說簡直就像是世界末日。

    仔細研究他發現,原來「一萬小時定律」是針對「達到專家等級的學習」,麥爾坎.葛拉威爾(Malcolm Gladwell)所指的專業學習,經過口耳相傳、以訛傳訛,從「成為世界頂尖人士要花一萬小時」變為「成為專家要花一萬小時」,再變成「擅長某事要花一萬小時」,最後成了廣為人知的「學習某事要一萬小時」。然而他的學習目的並非要專精到參加世界大賽,經過研究後,他發現,只要20小時就能從牙牙學語晉升到上得了檯面。

 
    好了,從一萬小時又轉變成為20小時,這中間的落差,會不會太大?我個人非常非常非常的痛恨在我們的環境中,總是會出現一些新的名詞,這樣的名詞對我們個人而言,其實沒什麼幫助,卻又必須三不五時的與之為伍。
 
    學習一件事物,然後變成專家,那是自己的事情,現在,透過了所謂的名人發表文章之後,就會變成帶動社會大量引用的風潮。我想要強調的是,任何事情,回歸到原點最單純的地方去探討就好,別人的言論,與自己無關,若是要拿來用,就務必要三思啊!
 
    剛才說的,學習,是個人的事情,無須冠用太多旁門左道的理論,愈單純愈好。學習,對我而言,我只在乎兩個重點:
(1)所學為何?
(2)怎麼學?
 
    第一:學什麼?如果我想學英文,但是,必須先問自己為什麼要學英文?務必要將這件事情弄清楚,如果不弄清楚的話,就算讓你自己花大錢,用了一萬個小時,我敢保證,你的英文也提昇不了多少!很多人在做事情的時候,到後來做得不好,其實,並不是他的能力有問題,而是一開始就沒有弄清楚所做為何?最明顯的例子,就是待在一個不喜歡的公司,做著不喜歡做的事情,永遠也不可能出類拔粹!
 
    過去的我,很喜歡Saxophone薩克斯風,從高中第一次聽到Kenny G吹奏的音樂開始,就很喜歡這個樂器,經過了十幾年後,有能力了,於是花了錢買了樂器。不過,我成為演奏家了嗎?也沒有,甚至於我連吹奏一首完整的曲子都有困難,因為,長久以來,我只是把薩克斯風當成一個興趣罷了,雖然內心也想要成為演奏家,但是,我知道自己的能耐,所以,我並沒有成為專家,雖然,我也曾經到餐廳表演過一次。
 
    我是很喜歡音樂的人,什麼音樂都聽,有一段時間一直很想學吉他,但是也都僅止於想想而已。在當兵的那一段期間,因為部隊裡面晚上屬於個人時間,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,剛好有人帶來一把吉他,於是,就在部隊裡,我利用每天晚上的時間自我學習,沒想到,竟然也學會了彈吉他,甚至可以完整的彈奏一首世界名曲!
 
    另外,我也很喜歡學英文,從高中開始就很喜歡,純粹就只是喜歡而已,雖然很想把英文當成一項自己的專長,但是,『長久以來一直找不到支撐自己學英文的理由,也沒有創造出那樣的環境』,所以,我的英文,雖不至於很爛,但也能夠與老外溝通啊!
 
    從以上看來,學習的先決條件,就是釐清自己所學為何?為何所學?如果只是一時的興趣,可有可無,那麼,我相信它就僅止於興趣而已,並不會成為自己的專長之一!除非,所學的這件事情,是有急迫性的、工作上有需要的,否則,學習的成果必定是有限的!一旦確認了所學為何?為何所學?那麼,關於第二點的『怎麼學』?就比較能夠找出方法。
 
    何須在意要花費多少時間與金錢學會一項技能?要把焦點擺在瞭解自己的需求為何?最好能夠深入的瞭解自己內心最深層的屬性!以我個人為例,過去的我,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可以成為一位講師?透過生活的歷練,才慢慢的知道自己的屬性,不過,根據自己的生活歷練,我浪費了太多的時間才找到內心最深層的屬性,雖然找到了,卻也白白浪費了許多的時間。這就是一個人對於自己的人生抱持什麼態度的問題,如果過去的我,愈早發現自己的屬性,也就不至於浪費掉人生許多寶貴的時光。
 
    過去的我,好不容易的找到了學習的目標與方向,因而成為別人口中的電腦專家或是陳老師,看看自己的學習過程,是因為參透了自己對於學習的關鍵,所以,在自己身上建立了許多的專業知識。其實,我所具備的那些專業知識,其實並沒有甚麼比較特別的地方,只是我比別人更能夠用淺顯易懂的話來表達!所以,未來,對於學習這件事情,一直都秉持著化繁為簡的態度來面對,更會在一開始下手學習之前,不斷的告訴自己為什麼要學這個?如此才能夠深入的進行探討。
 
    美國知名的作家Mark Twain(馬克吐温)說:『人生最重要的兩天,是你出生的那天,和你了發現目標的那天。』

    The two most important days in your life are the day you are born, and the day you find out why.

 
    學習,其實最佳的時間,就在於自己參透的那一天!否則,學習的效果永遠僅止於消遣自己而已,甚至於根本就是在浪漫金錢與時間。現在的我相信,如果我要再次的學習薩克斯風或是吉他,一定可以學習得更好!不過,我仍然僅止於想像而已,因為,現階段的我,並不容許我去做這些消遣娛樂,畢竟,現實的生活問題,讓我根本就放不開,能夠放心去學習。
 
    或許換個角度來探討,人家說,錢要花在刀口上!同樣的,學習要能夠產生效果,也同樣是建立在這樣的基準點上。如果今天我連三餐都不得溫飽,怎麼可能還會花費時間去學習與三餐無關的東西?或是說,學習,必須心無旁騖,才有立竿見影的效果。
 
    我是個比較務實的人,過去行有餘力,才得以花錢花時間去學薩克斯風,現在,卡在生活的關卡,那些所謂的興趣又不能當飯吃,這個時候,務實一點比較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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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明生Vinc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